工業廢氣處理自今日起施行 責任
工業廢氣處理自今日起施行
責任
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。為適應新形勢下我省***氣環境質量管理的需要,廣東省制定了專門的***氣污染防治立法。在應對重污染天氣、防治揮發性有機物污染、在城市布局中充分考慮通風廊道建設等方面進行了創新。
工業廢氣處理明確建立了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機制,制定了應急預案,為限制機動車行駛、停止企業和學校生產提供了法律依據。按照規定,當面對重污染天氣,縣級以上政府應當根據重污染天氣警報級別,及時啟動應急計劃,根據緊急需求,采取措施,如限制機動車輛的駕駛和停止戶外活動或教學活動由學校和幼兒園。
在機動車尾氣污染控制方面,《條例》提出了較強的措施,地市級以上政府可以根據***氣污染防治的需要,采取限行、經濟補償等措施逐步淘汰高排放車輛。限制通行、經濟補償等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。采取前款規定措施的,應當征求社會公眾意見,在本辦法正式實施前三十日向社會公告,并報省人民政府備案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條例》中對“vocs污染防治”一節作了專門規定,并對整個vocs污染防治體系進行了完整的編寫。省生態環境與***氣污染治理部門的張瑞峰表示:“這一內容非常新穎,我認為其中很多內容在未來將對其他省份有用。”
為什么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控制將成為重點?張瑞峰表示,PM2.5基本解決后,以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反應為主的臭氧問題更加突出。“除了工業污染源,一些vocs也來自自然排放,這是自然的來源。廣東地處亞熱帶地區,植物生長十分******,植物的一些生理代謝有機質,其中一些是揮發性有機質。它們參與光化學作用會產生臭氧,主要是異戊二烯等。我們從香港的研究中吸取了教訓,并在立法過程中提前進行了思考。
“在空氣質量***的郊區,臭氧可能會超標!”張瑞峰說,在綠化過程中選擇低排放的植物將有助于減少來自自然資源的排放。廣東今后也將在這方面進行研究。(